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及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勿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 241 章)作出審查或管制互聯網之聯合聲明

10月5日香港特區政府自成立以來首次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 241 章 (下稱「緊急法」), 然而該緊急法列明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時,可就「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作出規定,政府宣佈引用「緊急法」時,亦未有排除再次引用緊急法進一步擴大禁止的範圍。社會大眾憂慮到香港政府未來可能藉緊急法切斷示威地區的互聯網及通訊服務,甚或封鎖與社會運動有關的網絡平台。

我們業界因此發出此份聯合聲明,呼籲政府三思而後行,不應引用「緊急法」切斷網絡、審查互聯網或限制資訊流通來對應近期發生的社會運動,因此舉不單損害香港人既有的權利和自由,更無助平息民憤,但卻可能會破壞香港的國際聲譽。

互聯網和通訊自由乃受基本法所保障

我們深信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新聞、出版自由亦適用於互聯網的媒界上,網絡用家擁有獲取、分享資訊及言論表達的自由和權利,免於被審查、屏蔽、或以言入罪的恐懼。

香港受基本法保障各種自由,法治精神及制度享譽國際,亦因此得以成為一級國際城市。政府若為近期社會活動,引用「緊急法」管制互聯網,將損害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還可能對香港的法制以及國際聲譽做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和互聯網通訊樞紐地位

切斷或審查互聯網通訊服務亦會窒礙香港的經濟活動和削弱區域通訊樞紐地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十分依賴互聯網和通訊網絡從事金融活動,任何審查互聯網的技術亦將會把香港的互聯網置入類似防火牆的監控當中,並有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香港是亞太區域互聯網通訊樞紐,對科技行業而言,審查互聯網亦將嚴重影響行業日常工作,打擊國際及本港科技和創科公司對香港的信心,使科技和創科人才流失至其他鄰近地區,削弱自身競爭力,亦有機會令外資對香港失去信心,繼而撤資,損害香港經濟。

香港新聞自由收窄及國際形象受損

以互聯網作出現況直播以及提供實時資訊更新是近來媒體常用的報導手法。若政府以緊急法限制互聯網的使用,將會阻礙記者採訪及媒體報導,損害新聞自由和香港市民知情權。此舉會令香港的新聞自由收窄,將嚴重傷害香港作為自由城市的聲譽,令國際進一步對香港失去信心。

干擾互聯網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以至公眾安全

香港普羅大眾十分依賴互聯網互通消息,一旦互聯網服務無法正常使用,市民的日常生活將會大受影響,甚至影響公眾安全。在無法使用互聯網的情況下,不論社會運動人士又或者普通市民均無法知道如何離開現場到達安全地方,更遑論與家人朋友取得聯繫報平安,這樣將會造成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懇請政府須承諾不會管制互聯網,以釋市民憂慮

開放的互聯網,絕對包含網絡私隱,例如以匿名身份發表言論,是香港言論自由和信息流通的基礎,亦是基本人權的一環。故此,我們業界懇請香港政府承諾,不會引用「緊急法」進一步檢查、管制,壓制或切斷互聯網及通訊服務,或者阻礙資訊流通,以釋除市民憂慮、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和權益。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無線科技商會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